建造师重要相关问题问答
 
问:听说2006年专业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如何?
答:专业调整情况请看下列表
2007年根据规定,专业有合并 调整后的专业如表
2007年新专业
2006年前原专业
一级建造师
专业设置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含园林\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机电工程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二级建造师
专业设置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矿业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机电工程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取消
港口与航道工程
取消
通信与广电工程
问:报考条件中,“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如何界定?
答:“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力与运动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及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
理、工业工程等36个专业。1998年以前取得学位的,可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确定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问:如何报考多专业的一级建造师?
答:已经取得某个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于从业需要,可以报考其他专业建造师考试。凡取得某一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其他专业的建造师时,可免试“综合知识与能力”部分的3个科目,即不用再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
问:建造师考试报名什么条件可以免试两门?
答:符合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门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问:报考条件中,学历和工作年限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二者是平行关系,还是先后关系?
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学历和工作年限应是平行关系,二者不存在先后关系,只要工作年限达到要求,并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即可报名参加考试。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一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问:如何理解“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答:一级、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但并不要求在一个考试年度必须通过几个科目或必须通过哪些科目。有的考生认为一年至少要通过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个科目,这些理解都是不正确的。不过,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问: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后将获得什么样的证书?
答:参加全国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通过相应科目,可以获得由人事部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问: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后,是否就可以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答: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后,需要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的人员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只有取得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未经注册的,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问:一级建造师如何进行注册?
答: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无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供接受教育的证明。
问:我通过了两个专业:房建和公路。房建是一级,公路是二级,我应该注册一级还是二级还是两个都可以注册?
答:房建一级和公路二级均可注册,但必须注册在同一个具有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问:我现所在的企业是做房地产开发的,可以在我们单位申请注册吗?
答:《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要看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如果有就可以,反之就不可以。
问:我是2006年参加考试通过的,今年注册的话已经是第三年了,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不需要。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注册无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因为2006年考试或者考核认证取得资格证书时间是2006年。因此,无论是2006年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取得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今年申请注册均没有超过三年,注册时无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问:如果一个人同时拥有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两个及以上工程系列的资格证书,可否在不同企业申请注册?
答:不可以。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取得多个执业资格的人员,其多个执业证书可以注册在同一个具有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问:如果一个人同时取得多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同时拥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可否在不同企业申请注册?
答:不可以。只能注册在同一个具有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问:聘用企业是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造师,可否申请注册?
答: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能否注册要看您受聘的企业是否具有这六类资质。
问:对应于企业资质的是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士,还是必须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专业人士?
答: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期内,企业申办资质和资质年检时,凡涉及考核项目经理人数的资质标准,应将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的人数合并计算:一级建造师对应一级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对应二级项目经理,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对应三级项目经理。也就是说,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是计算企业符合资质的项目经理人数的依据,而应该是通过注册并取得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才可合并计算。
问:如果原来拥有一级项目经理证书,现在又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为注册建造师的,原一级项目经理证书是否有效?
答: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定为五年,即从国发[2003]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在过渡期内,原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继续有效,2008年2月28日~2013年2月27日原项目经理可作为临时建造师。对于具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在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后,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缴回原发证机关。过渡期满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停止使用。也就是说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原一级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不再有效。
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人员是否就是项目经理?
答: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可以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
(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但具体从事何种工作是企业和本人自己的选择,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选聘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也可以选派注册建造师从事相关管理工作。也就是说一个企业将来拥有的注册建造师人数应该远超过现在拥有的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人数,取得建造师证书是被企业聘为项目经理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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